最新线索 发表于 2020-4-24 13:20:00

永清县永清镇劳动保障所科员张金欣受到政务开除处分

永清县永清镇劳动保障所科员张金欣受到政务开除处分







永清县永清镇劳动保障所科员张金欣,犯贪污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。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有关规定,经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研究,决定给予张金欣政务开除处分。【来源: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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